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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已交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购房定金能退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6-16 16:51:28 来源:税法网

买房已交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买房交完定金后不想要了的处理办法是与卖方协商解决,因为合同约定交的是定金时,买房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卖方不需退还定金;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退,则另当别论。定金是指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其中一方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

故,买房交了购房定金后,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作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若因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而不想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回。

购房定金能退的情形有哪些?

购房定金能退的情形有: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能退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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